工作通知
关于2011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户口等问题的说明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27        阅读量:

1、  组织关系(报到时请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本科院校为山东省外的考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题头应填写“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山东省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题头直接填写“山东大学党委组织部”。

2、  预备党员:

预备期已满需转正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所在党组织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无特殊原因未办理转正手续的,请本人与原预备期所在党组织联系

预备期未满的、若因特殊原因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请要求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本人在预备期、延长期或流动期间相关的考察鉴定材料,加盖印章,随党员材料一并邮寄至考生就读的学院党组织。

3、  户口关系:户口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 (咨询电话:053188364952)。

注:拟录取考生转移组织、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的具体通知将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届时请同学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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