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1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的通知(最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27        阅读量:

答辩分组、时间及地点、顺序见附件。

没有进行线装签字和领取论文事宜的相关人员尽快把有关材料提交或置换,否则会影响答辩。

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论文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或毕业后一年内取得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成果一般应CSSCISCIEI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CSSCI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评选者须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山东大学。”符合此条件的,请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以备明年优硕的评选。

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6)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7)答辩会结束。

法理宪政一组.xls

法理宪政二组.xls

法理宪政三组.xls

法理宪政四组.xls

民商一组.xls

民商二组.xls

民商三组.xls

民商四组.xls

刑法一组.xls

刑法二组.xls

国际法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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