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匿名外审评阅结果中“略作修改后进行答辩”的申请学位者修改论文的程序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20        阅读量:
1.评审成绩是“良好(或B)”的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来研究生办公室领取评阅书,并积极采纳评审专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如有分歧性意见应作出充分的书面解释。
2.从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www.grad.sdu.edu.cn)学位工作常用表格下载“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修改(申诉)情况表(2011年版)”填写,一并和重新印刷的论文(5本签好字的线装+7本订装(博)或+6本订装(硕))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印刷费用自理。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作者的书面回复和论文修改情况,做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并报学位办备案后,可参加答辩。
4.   如专家未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把填好的“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修改(申诉)情况表(2011年版)”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即可。
5.   评阅结果可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查询。如只是一份成绩,建议先按专家的意见修改电子版,等第二份成绩出来后,再按照具体情况印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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