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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社“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03-15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为切实推进在校大学生以及市民了解消费者权利,促进其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山东大学法学社协济南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于3月15日上午分别在洪家楼广场以及山大校区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活动。
  在洪楼广场,社员们向来往市民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传单,向他们介绍了关于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相关知识以及应对策略,并向他们讲解目前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诸如严格落实各类处置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和消费纠纷案件诉调衔接机制等。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向市民提供了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并向大家讲解相关案例,增进了市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意义之理解。
  在山大校区内,社员们在分发传单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还向在校大学生们进行针对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的问卷调查,从大学生的视角去了解这一领域的生态。
  山东大学法学社“3.15”消费者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宣传法制,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注入一份力。法学社也将继续保持普法宣传的优良传统,努力为法制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

                                              (文/沈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