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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专访第一期|田荔枝:漫步翡翠岛,书写法律情

发布日期:2018-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项目背景:法学院本科生联合会国际交流与合作部(简称国交部)旨在增强法学院学生对全球化的认知,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外语水平。近期,国交部发起以“国际交流访学”为主题的人物访谈专栏,旨在采访法学院优秀教师的国际交流经历,描绘全球不同地区的法律交流之路,对同学们做一个启迪。

 

田荔枝老师:

法学博士,十大现金买球代理副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修辞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语言法学研究会(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Linguistic Law)(简称IALL)会员,中国政法大学语言与证据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2010.9-2011.9爱尔兰国立都柏林大学(University College of Dublin)法学院访问学者。2014.11-12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选择:

 

编:您为什么会选择爱尔兰作为海外交流的地方呢?

田老师:2006年国际语言法学研究会(IALL)组织的第10届国际语言法学研讨会在爱尔兰的高威市举行, 主题为“语言法学和语言权利:成文法及其实施的挑战”,这个会取得了很重要的成果:起草了一份呼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成员国制定语言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建议,建议以一种清晰而有效的方式承认世界语言的多样性。当时因为经费原因我未能赴会。中国政法大学的参会老师回国后,在交流中对那里的自然环境、语言与法律研究的学术成果等极为称赞。所以,2010年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时,我第一志愿就填了翡翠岛国爱尔兰。       

  

    (图为田荔枝老师在爱尔兰)

编:当初是什么让您选择做访问学者?它和一般留学的区别是什么?
田老师:首先是学术研究的需要。国外的法律制度和我们国家有差别,所以如果有机会当然希望去当地去感受、考察。另外有些研究,像我感兴趣的法律语言、语言权利的研究在欧洲相对发达,比如资料,咱们这很多都没有,可以到它的图书馆查阅一下,会议上和专家学者们接触一下会更好。所以这其实是学术上眼界的需求——开阔学术眼界。
   
另外,是希望亲身感受一下不同的文化,拓宽个人生活视野。就像流行的那句话说的,世界那么大应该去看看。爱尔兰享有翡翠岛之称,那里的绿色和宁静我很喜欢。

和读学位的留学相比,访问学者自由支配的时间更多些。主要是和那边的合作教授、相同研究方向的学者有一些学术上的交流,参加一些相关学术会议,结束访学之前在UCD做一场学术报告,其他没有什么硬性的任务要求。主要依据是自己的研究计划,有一整段时间做自己喜欢的研究,那感觉还是挺不错的。每天去图书馆那边查查书,整理一些材料,做进一步研究。而且,那边的学术会议也很多,近水楼台,尽可能参会交流。

(图为田荔枝老师(左一)参加学术会议结束后与其他学者合影)
 
 

 

海外学术与生活:


编:您能简要谈一下爱尔兰最高学府的学习经验吗?就比如导师是怎么上课的,学习氛围如何,又与国内有什么区别?

田老师:我去的是国立都柏林大学(UCD),对学生的学习要求很严格,安静的图书馆是学生学习的好去处。在那里学生求学并不容易,压力还是挺大的。我接触过一些在读博士生,为了拿到博士学位,学习很刻苦。但是最后仍有没能拿到学位的——导师要求十分严格。他们没有要求必须发表多少篇文章,但对最后的那篇毕业论文老师是十分挑剔的。UCD法学院的教师,和我们(山大)一样,也是每人一间办公室。老师们会在办公室门外写明接待学生的日期和时段,以便学生来访。本科生的大课堂上,学生可以即时向授课老师发问、交流,很自然,这种课堂气氛我觉得我们还达不到。而研究生教育大多是圆桌座谈——学术小研讨的形式。每次学生带着问题,拿着资料来和老师交流,老师针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其它学生也可以点评。这种学术研讨有启发性,激发思考、主动思考,有助于避免学生被动学习,学生必须带着问题思路来,想应付很难,对培养学生的学术思维很有意义。          

                  

(图为冬季的都柏林大学法学院)

                                                                                                                           编:您觉得学生前往海外留学除了学历与知识外还有什么收获呢?
田老师:我觉得从各方面都会有一定的挑战和锻炼。与文化背景不同的人聚在一起,在接触中感受不同,还会收获理解和友情。比如,我的房东STELL女士,是一位六十多岁的爱尔兰老太太,非常热爱生活,热衷于公益。平时她除了去教堂,还在学瑞典语,对垃圾分类很明确。院子里的树上常年挂着放有鸟食的小木盒子,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圣诞夜。当然,还有在和UCD教师、学生、内地学生等的接触中,学习到了很多生活经验。

 

 

编:和爱尔兰相比,您觉得作为访问学者在澳门访学有什么不一样的体验吗?

田老师:国内访学的新鲜感相对较低些。但是澳门的语言环境是很独特的——三文四语,葡文、中文与英文,葡语、汉语(普通话)、粤语与英语。同样的东方人面孔,交流的语言可能会不一样。澳科大的国际化程度很高,邀请一些国外学者任教,教师的流动性也较强。行政管理人员较少,往往一个行政人员身兼数职,承担极其繁忙的事务。同时澳科大的服务意识非常强,为任教老师的服务可以说十分细致到位。


致青年法学生:

 
编:您觉得我们这些后生学习法律需要注意什么?
田老师:一是法律知识的更新。在夯实法律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需要注意知识的更新、实践能力的培养,静与动的结合。二就是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了解传统认识传统,才能更有效地弘扬传统,要有效地借鉴不同的法律制度。


编:您觉得学生阶段应该养成的素养和能力是什么?
田老师:我觉得学生得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能只被动接受——就是得有批判性思维。批判性地看待别人的观点。培养不盲从的精神,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另外,在生活中要逐渐培养求同存异的合作意识。

 

编:可以请您给法学生推荐几本喜欢的书吗?

田老师:首先想到的是费孝通的《乡土中国》,瞿同祖的一些书,比如《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在本科一年级阶段,也可以先看一些由案例讲起的书,有助于培养对法律专业的兴趣。比如《无罪辩护》这本书。

编:致青年法学生,您有什么想说的话吗?

田老师:期待青年法学生认真求知,大胆探索,敢于担当,在未来能够怀一颗公正之心,坚定地把司法公正的责任承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