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位于市南区德县路2号,办公楼是一座德式建筑,始建于1912年,始为胶澳帝国法院、日本裁判所、国民党地方法院,解放后为青岛市历届法院驻地,2003年开始为我院使用。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创新为动力,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创建集执法、服务、党建、廉政于一体的“阳光检察”品牌体系。创新过程监督办案机制,建立刑事案件SER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创新建立素质养成等五项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实习感悟:
孙志文:
很荣幸能在市南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市南检察院设在离海边不远的一幢德式建筑内,近百年的岁月沉淀给这里增添了几分庄严与肃穆。我所在的第一检察部主要负责除经济之外的其他各类刑事犯罪,工作流程从受案、研究卷宗(了解案情、审查证据以及强制措施的合法性)、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每个环节都非孤立进行,需要通过与同科室或其他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确保所做决定的严谨性与合法性,在此期间令我感触颇深的,是认罪认罚制度在各类案件中得到的贯彻与完善,这无疑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了正向推动作用。同时,即便身处忙碌而繁杂的工作中,身边的检察官仍始终保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想必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背后,蕴含着对这个职业的热爱。
两个月转瞬即逝,自己也会把握这短暂的时光,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深刻运用到实践中,为以后踏入社会迈向工作岗位做好充足的准备。
王靖:
本次实习我所分到的部门是第一检察部,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在实习中我接触到了各种刑事案件的批捕与起诉工作,逐渐了解到检察部门批捕起诉的工作流程,也学习着在实务部门写作法律文书,对检察官们的工作有了初步的认知。检察官们的专业能力与专业态度让我在实习中受益匪浅,每次检察官们进行案例研讨时我都可以从中得到新的感悟与收获,法律思维能力也得到了提升。我将珍惜本次实习的机会,在接下来的实习工作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
孙瑜:
非常荣幸能够来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作为民商法学研究生,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希望能够到检察院实习,尤其是到检察院了解民事检察监督的案件。此次实习,我便得到这样的机会,在第四检察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
实习已近三周,我在第四检察部了解到了很多在学校了解不到的东西。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在这三周时间里,拥有几十年办案经验的傅检察官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向我展现了检察官的工作能力和人格魅力。在傅检的帮助下,我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接触到了各种新型检察建议,了解了各种文书送达的流程和书写规范,通过各种途径熟悉了民事行政可以说收获满满。
接下来的几周时间,我会继续向优秀的检察官们学习,为今后从事实务工作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
孙碧珣:
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实习已经接近一个月的时间了,这段时间我在第二检察部辅助各位检察官进行经济网络类犯罪的材料整理,认罪认罚程序确认,提审犯罪嫌疑人等工作。通过这些工作我熟悉了检察院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在阅读大量案卷的过程中我了解了经济类犯罪的各类文书结构,感受到了司法实务与理论之间的差异。同时,身边各位检察官们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复杂疑难问题的钻研精神,时刻追求知识更新的学习态度也时刻鼓舞着我。学无止境,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中我们都应当保持谦逊谨慎的态度,避免故步自封,不断充实和发展自己。
王艺璇:
不知不觉,在市南检的实习时间已将近过半,在这段实习时光里,第二检察部的每一位前辈都给予了我很多帮助,让我获益匪浅。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实习过程中,我接触最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负责协助检察官前辈们整理案卷,进行提审,辅助认罪认罚流程的进行,出庭支持公诉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十分珍惜并感谢本次实习机会,通过不断实践增加自己的经验,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深刻运用到实践中,日后更好地运用法律这一武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李行:
来到市南区检察院实习已经近一个月了,我所在的部门是第一检察部,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整理卷宗,主要涉及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开设赌场罪三个罪名。通过整理卷宗我对检察机关办案的流程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发现的案卷中缺少的文书需要制作出来,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几个比较考验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的文书,在写作过程中,通过揣摩用词以达到释情说理的目的,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此外,我还参与了传唤危险驾驶罪(主要是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进行讯问、做笔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工作。从中了解到了青岛市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即在不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血液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将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朱熹有言:“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认识和实践是我们求索真理过程中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希望自己能够抓住接下来宝贵的实习时间,提升自身素质,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准备。
刘青芃:
本次实习我所在的部门是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该部门主要负责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司法监督和补充侦查等工作。这段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很多案件,通过整理卷宗、协助提审、撰写审查报告等一系列工作,我熟悉了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提升了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加深了对程序法理论的具像化理解,实现了对专业知识的再梳理、再理解和再消化。而检察官们办案时的审慎严谨与对职业的强烈责任感,也激励着我在学习与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得以学习到许多鲜活而宝贵的实务经验。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秉持理想信念,弥补理论积淀与实践经验的不足,不断提高和充实自己,努力成为新时代的法治人才。
王贺:
公诉二部主要负责涉众型经济犯罪,里面最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罪。检察官们热情地指导我们熟悉各个工作流程。在实习中,我跟随检察官旁听了出庭公诉,学习了正当严谨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法律回到了丰富的实际生活,认真观摩检察官和律师的举证、辩论过程。此外,我还帮助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制作审查报告、统计受害人损失金额等等。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检察官中立公正的司法信仰、细致谨慎的办案作风已经让我深受触动,相信这将会成为我脑海中不可磨灭的法律职业榜样。
图文/检察院实习生
审核/田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