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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社成功举办学术沙龙活动

发布日期:2015-12-19    作者:法学院网站     来源:     点击:
  12月15日晚,山东大学法学社学术沙龙活动于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教学楼4415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李妍青同学主持,我们有幸邀请到十大现金买球代理副院长姜峰老师主讲有关言论自由的讲座,吸引了多个学院近百人前来聆听。
  学术沙龙作为法学社社团活动的重头戏,采用教授讲座、名师座谈等多种形式,历来广受社员的关注与好评。当日晚6:30,李妍青宣布学术沙龙正式开始。她首先带领大家回顾1989年发生在德克萨斯州的“焚烧国旗案”,将大家带入讨论言论自由的氛围当中。姜峰老师顺势从“焚烧国旗案”说起,为大家细细讲述了言论自由的由来。
  “焚烧国旗案”普遍存在两种观点,支持焚烧国旗不受处罚的一方认为允许焚烧国旗是国家言论自由的表现,而反对方则认为国旗象征着国家的土地和尊严,不能被故意毁坏。该案后来交由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九位大法官最终以5:4的投票结果宣布被告人不受处罚。

  随后姜峰老师为同学们讲述言论自由的由来。1450年印刷术的改进使印刷成本大大降低,思想的传播速度也因此变快许多,言论自由思想自此萌芽。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言论自由还是停留在初始阶段,直到1689年英国通过《权利法案》,言论自由权才被重新重视。17、18世纪言论自由权没有太大发展,但在19世纪取得了新的突破。姜老师随后又通过援引1964年纽约时报插入整版的不实广告和1989年“焚烧国旗案”两个例子向我们说明了现在言论自由权发展的高度。
  姜老师最后谈到,言论自由容易受到政府的伤害,言论自由权重要而脆弱,也正是基于以上两点,言论自由权才被许多国家列为宪法第一条,甚至高于生命权。
  活动最后为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提问,氛围十分活跃。大家都希望自己能与老师面对面地交谈,会场中弥漫着浓郁的学术气息。
  约两个小时后,学术沙龙圆满结束。法学社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离不开学长学姐的指导和小干事们的努力,更离不开姜峰老师的大力支持。自此,法学社本年度活动已全部圆满结束,在此谢谢法学社部长、副部及干事一直以来的辛勤付出和老师、社员及法学社朋友们的热情支持,我们明年再见!



文∕张自成 王昊   图∕陈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