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理事、会员:
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原定于2021年8月22日(周日)在烟台市召开,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而推迟,现将会议召开时间确定为10月17日,地点不变,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论文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是“《民法典》的适用疑难问题”,
具体包括以下议题:
1.《民法典》总则适用疑难问题,如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
2.《民法典》各分编适用疑难问题。
二、会议时间
2021年10月17日上午9:00(周日),会期1天。
报到时间:10月16日14:00——22:00;10月17日8:00——8:40。
三、会议论文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9日前提交与会议主题相关的参会论文,论文字数2万字以内,正文5号宋体,注释小5号,皆采页下注(每页重新起排);逾期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相应份数带至会场。论坛会议邮箱:sdmsfxh@163.com。
本次会议同时面向全省各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举办年会征文活动,欢迎博士、硕士研究生向会议邮箱投稿,格式要求如上,年会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对评审为优秀的论文本会将进行奖励。
四、会议地点
烟台海悦大厦,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90号。
五、会议食宿及费用
本次会议免收会务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由参会人员自理。
六、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年会的其他事宜,如需咨询的,可联系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联系人或者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1.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会务联系人:
张建(15949899709)
汪丽青(15898968865)
2.民商法研究会秘书处会务联系人:
于永宁(13805311755)
潘林(15069006529)
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
202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