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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暑期双考试及缓考、补考安排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01        阅读量:

2012级暑期双学位考试安排

 

时间

科目

地点

人数

7

9

9:0011:00

行政法

法学新楼111

60

13:3015:30

国际经济法

法学新楼111

60

 

 

 

2012级暑期双学位缓考及补考安排

时间

科目

地点

人数

7

12

8:009:30

刑事诉讼法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国际法

法学楼111

32

9:4511:45

民事诉讼法

刑法总论

刑法分论

法学楼111

27

14:0015:30

经济法概论

债权法

物权法

法学楼111

25

15:4517:15

国际私法

商法总论

法学楼111

29

 

考试要求:

1、必须按指定考场就坐,否则按旷考处理。隔位就座,服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时请携带听课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置于监考人员易于查验处
  2、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作弊,将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作弊处分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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